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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6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026-01-23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方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报考类别

招生方式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定向就业

普通招考

(申请-考核制)

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生申请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应具备8年及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4.考生应具有会计、财务、审计、金融、财政、税务、咨询、经济、管理等专业或领域内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5.相关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等期刊、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专著等形式的科研成果;

(2)所提出的方案、建议等实践成果,经实施后为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带来了显著效益,或已形成典型案例、最佳实践并获得行业认可;

(3)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代表性实践成果。

(二)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未获得硕士学位,须获得学士学位10年以上(含10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曾主持或者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项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取得突出成果。

(三)申请时间

1.报名编号申请:2026年4月30日至5月14日17时

2.报名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6年4月30日至5月16日17时;

3.纸质申请资料寄(送)到达截止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时。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前进楼203A

收件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4635

凡未按时提交资料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及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网址为:https://yjszsxt.hnu.edu.cn/zsxt/bswb/default.aspx

(二)网报要求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350元/人·次)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申请材料

学院根据纸质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将纸质申请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后签名并上传);

2.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且报考专业领域内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模板见《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网报公告》);

3.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6.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代表性成果证明。

7.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推荐其报考的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本阶段为形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进入材料评议阶段。

四、材料评议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已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审并评分,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学院将依据其申请材料评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差额(不超过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名单。

主要评审内容包括: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等;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科研获奖等;

(3)考生报考材料完整,写作规范,语言准确,逻辑清晰,研究计划选题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较高;

(4)考生攻读博士学位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

五、考核

(一)资格复核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和纸质申请材料评审后,在正式考核前,学院还将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已获得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内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创造性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解决实践重大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所需的潜能与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缴纳考核费用,标准为120元/人·次。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3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英语以笔试的形式考核,专业综合部分以面试的形式考核。考核成绩满分300分。

1.外国语、专业基础(采取笔试形式,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

笔试科目

考核内容

考试形式

外国语

英语应用能力

闭卷笔试

由学院安排命题

不指定参考书

专业基础

会计学、管理学与经济学等专业知识

2.专业综合(采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合格)

(1)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2)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考核办法

① 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

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攻读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准备不超过15分钟左右的陈述及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

③ 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现场完成评分。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总成绩

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20%+专业基础课成绩*30%+英语成绩*1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5%

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各考核部分单项成绩低于合格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工商管理学院官网(https://ibschool.h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学制、学费及住宿

(一)学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期限不超过6年),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具体根据入学当年的《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费: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缴纳学费,拟定标准为每生每年44,000元。最终金额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超出基本学制的学习年限,每延长一年需按照学校规定正常缴纳学费。

(三)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九、其他

1.综合考核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未尽事宜遵照《湖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4.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和学院官网上有关博士生招生相关信息。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工商管理学院官网(https://ibschool.hnu.edu.cn/)或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4635 肖老师

湖南大学会计专业学位中心微信公众号:

5.监督及申诉方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533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1月23日



为便于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现对有意向报考我院2026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预报名信息收集(调查问卷二维码如下)。

B68A

请如实填写预报名信息,我院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本问卷仅作为招生意向统计与联系使用,非正式报名。正式报名需按《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6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规定的报名流程,以及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发布的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