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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4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5-12-2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24〕38号)相关文件精神,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处理。

ENOCH TWENE ADU ASARE研究生(序号1)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KHAN FAWAD研究生(序号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RAJASEKHAR NISSANKARA等2名研究生(序号3-4)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学生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序号

学号

姓名

1

LY2019068

ENOCH TWENE ADU ASARE

2

LB2024001

KHAN FAWAD

3

LB2019049

RAJASEKHAR NISSANKARA

4

LB2021005

KULWA MWITA MANGANA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84779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