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24〕38号)相关文件精神,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处理。
ENOCH TWENE ADU ASARE研究生(序号1)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KHAN FAWAD研究生(序号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RAJASEKHAR NISSANKARA等2名研究生(序号3-4)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学生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1 |
LY2019068 |
ENOCH TWENE ADU ASARE |
2 |
LB2024001 |
KHAN FAWAD |
3 |
LB2019049 |
RAJASEKHAR NISSANKARA |
4 |
LB2021005 |
KULWA MWITA MANGANA |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84779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