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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025-03-05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需要,深化新时代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多渠道培养会计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我校将在2025年开展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结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选拔办法。

一、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应具备8年及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4.考生应具有会计、财务、审计、金融、财政、税务、咨询、经济、管理等专业或领域内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二)考生除满足上述“(一)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如未获得硕士学位,须获得学士学位10年以上(含10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三)《湖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大学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网址为:https://yjszsxt.hnu.edu.cn/zsxt/bswb/default.aspx

报名编号申请:2025年4月30日至5月14日

报名信息填报提交及缴费:2025年4月30日至5月16日

(二)网报要求

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支付费用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申请条件要求等,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根据考生网报提供的材料,对其“专业背景及实践能力”和“研究计划及研究潜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

纸质申请资料寄(送)到达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A105

收件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84635

凡未按时提交资料者,取消考核资格。

学院根据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将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

2.两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模板见《湖南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网报公告》);

3.《攻读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1份,不少于6000字(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一);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未获得硕士学历的考生则无需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6.硕士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在读硕士考生提交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在读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在读证明材料);

7.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推荐其报考的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或者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后,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已获得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交报考材料中的《攻读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面试由学院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由其中一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由专业基础、英语和专业综合3个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英语以笔试的形式考核,专业综合部分以面试的形式考核。考核成绩满分300分。

(1)笔试:专业基础(满分100分,60分合格)、英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

考核内容:专业基础考核内容包含会计学、管理学与经济学等专业知识,英语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时长:专业基础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英语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试形式:闭卷笔试;由学院安排命题,不指定参考书。

(2)面试:专业综合(满分100分,60分合格)。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50分钟。

考核办法:①考核小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以随机方式确定。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攻读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准备20分钟左右的陈述及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③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现场完成评分。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满分400分,由材料评审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材料评审成绩占录取总成绩10%,考核成绩占录取总成绩90%(专业基础课成绩占考核成绩40%,英语成绩占考核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考核成绩50%)。

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

2.各考核部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工商管理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学制、学费及住宿

(一)学制: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期限不超过6年),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具体根据入学当年的《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学费: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缴纳学费,拟定标准为每生每年44,000元。最终金额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超出基本学制的学习年限,每延长一年需按照学校规定正常缴纳学费。

(三)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九、其他

1.考核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3.考生须在考核前缴纳考核费用,标准为120元/人;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5.未尽事宜遵照《湖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6.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或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4635,肖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4.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533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为便于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现对有意向报考我院2025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预报名信息收集(识别二维码即可预报名)。

请如实填写以下信息,我院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本问卷仅作为招生意向统计与联系使用,非正式报名,正式报名需按教育部及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公告执行。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