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本院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等工作。
主要职责:
1、秉承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定期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
2、围绕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创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
3、组织开展学术论坛、专家讲座等前沿学术活动;
4、组织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及各项评奖评优活动;
5、会计博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6、会计博士专业学位博导、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导资格认定及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7、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排课、教学质量检查、成绩归档等日常教务工作;
8、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及毕业工作:学位论文开题、中期、盲审、答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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