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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细则

2023-01-06

根据湖大教字[2015]37号《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和《湖南大学2021年普教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湖南大学2022年普教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方案》要求,2021、2022级学生可在入校后第一年内申请转专业,在入学后第二年通过专业分流进入专业培养阶段。为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规范转专业或专业分流工作,确保2023年度2022级学生转专业及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其他院领导及教务秘书、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2023年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杨智

副组长:刘喜东 王峰 易洪波

成员:张跃军 周忠宝 刘朝 蒋艳辉 李健 贺红波 张龙 田博士 涂阳军 陈敏 曹丰 谭志华 曹立竑 周映辉 炊李萌 韦子夏 王子萱

二、2022级转专业(专业类)

(一)总则

工商管理学院接受符合湖大教字[2015]37号《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且符合学院接收基本要求的学生的转入申请;允许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转到其他学院学习,允许学院内各专业学生申请转到其他专业学习(原则上应跨专业类或招生专业)。

(二)转入细则

1、接收学生基本要求:

(1)接受学生素质要求:申请转入学生必须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学期间未受学校任何处分;身心健康,学习认真,积极向上,阳光豁达,有抱负有志向,对转入专业有兴趣爱好和初步认识,有志于拟转入专业的进一步学习、深造和工作。

(2)接收学生学业背景要求:

工商管理类(涵盖工商管理、市场营销2个专业)、电子商务类(涵盖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会计类(涵盖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会计学(ACCA)专业接收全校2022级修读并通过大学英语(或第二外语,以下简称外语)和高等数学A(1)(或数学分析,以下简称数学)的学生;

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接收2022级本院以外全校修读并通过《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的学生。

(3)接收学生成绩要求:初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已修读的全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转出专业的前70%(含)以内(申请会计学(ACCA)专业的学生不受排名要求限制)。

2、接收办法:

转入学生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规定且满足转入专业接收学生学业背景与成绩要求的,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之和在该专业招生计划以内的,原则上可予接收;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学生之和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以下方法遴选:

(1)面试条件:

第一学期外语和数学的平均成绩(按初修成绩计算)排名在各专业可接收名额1:2比例范围内。

(2)接收条件:

A.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B.以外语和数学的平均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行排序,根据排名及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确定拟接收转入名单。

C.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同等排名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学科竞赛获奖

●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者科研方面有其他成果

●第一学期核心课程算术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

本科生退役复学后,如果需进行专业调整且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申请转入我院有接收计划的专业,在符合该专业接收学生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如需参与遴选,则面试分不低于65分即可进入学院转专业遴选排名。

(3)接收转入名单确定:

拟接收转入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学院教学院长签章并上报教务处。最后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注:若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三)2022级各专业(专业类)接受转入名额

各专业(专业类)接收外专业学生计划名额以学校教务处公布名额为准。会计学(ACCA)专业总接收转入名额最高不超过36人(其中会计学类专业外接收人数最高不超32人)。

(四)转入后课程补修

各专业转入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培养,课程补修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2021级专业分流

按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所列出的学院专业类(专业)招生的本科生(含根据学校规定同年级转专业到本院专业类内的学生,但不包含已进入会计学(ACCA)及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可在招生专业类(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一)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1、秉承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统筹规划的基本原则,有效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学生按个人意愿申请分流专业,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3、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4、有年级异动的学生,则仍留原专业就读,不再参加专业分流(按大类招生未参与过专业分流的除外)。如异动前所在专业在专业分流结束后未建立班级,则可申请进入所属专业类内的其它专业学习。

(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1、专业分流工作启动时间以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为准。学院依据学校公布的工作启动时间向学生传达专业分流相关政策与规定,公布学院专业分流细则,各专业系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宣传与指导,学院教务办接待学生专业分流咨询。

2、根据学校具体工作流程,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教学服务系统自主填报专业分流申请,各专业类需分流学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填报分流专业。

3、学院统计学生专业分流情况,按照相关制度和专业分流原则经转专业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议后确定各专业名单并公示3天。

4、各专业分流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教学院长签章并上报教务处。最后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三)工商管理学院2021级各专业类分流专业及方向

专业(或专业类)

覆盖专业或方向

专业分流说明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在各专业类所覆盖专业内进行分流

市场营销(数据班、国际实验班)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类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四、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本细则解释权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