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

一、院学生会简介

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校学生会的正确领导及学校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共青团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十一五规划要求,以切实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为创建一流研究型综合大学而努力为根本出发点,开展了大量主题健康、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为广大团员青年营造了一个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切实落实校团委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我院团委在思想道德建设、学风院风营造、规章制度改革、社会实践推广、校园文化发展等方面突显了自身求真、求实、求新的特色,充分发挥了团组织的先锋堡垒作用。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的目标是:“构建和谐院会,共建和谐校园”。为响应党的十九大和共青团湖南大学第二十次团员代表大会,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学生工作应当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从学习到生活,再到工作中,处处充满和谐气氛,让我院的党政工作、团学工作在和谐的气氛下顺利、健康、有效地开展下去。在学生工作中,以学生为主体,大胆创新、与时俱进,培养学生们的自主意识;锻炼同学们的创新才能,让今天的工管院学子成为明天建设国家的明星人才。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四届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管理学生,服务学生,增强学院凝聚力”。让学生们积极参与到学院建设中,办同学们想办的事,开展学生们想开展的活动。

二、院学生会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

职务

姓名

邮箱

团委副书记

黄阳

642457245@qq.com

团委第二副书记

陈皓月

1239845218@qq.com

学生会主席

李可玉

qlzxlky6688@163.com

常务副主席

张楠

1981325312@qq.com

秘书长

曹婷

1069902642@qq.com

副主席

陈梦婷

745311183@qq.com

副主席

赖凌峰

2571287871@qq.com

副主席

江振东

382334785@qq.com

组织部

李怡欣

912587906@qq.com

陈心怡

1525300349@qq.com

青年志愿者协会

李慧敏

948316801@qq.com

李静敏

2860333582@qq.com

蒋玲艳

15777315816@163.com

孙鸿宇

96344127@qq.com

吴维雅

279815839@qq.com

新闻中心

杨诗语

957559496@qq.com

唐婧怡

1056757411@qq.com

蓝美容

2652743337@qq.com

曹文轩

1029650949@qq.com

潘畅

1073054971@qq.com

叶清莹

1006290964@qq.com

生活体育部

赵泽琪

458481011@qq.com

方月

fangyue0505@126.com

殷清源

1123269691@qq.com

戴佳玲

740443543@qq.com

柴欣言

1397358297@qq.com

秘书中心

欧阳瑜蔓

491861425@qq.com

槐花卉

1498152885@qq.com

於璇

2276125046@qq.com

刘婉宙

13546521166@163.com

辛嘉霖

xinjialin666@163.com

杨惠

2844459160@qq.com

实践公关部

伍钰妍

574193187@qq.com

窦羽棋

1848849874@qq.com

陈棣源

934203297@qq.com

郭维轩

Gwx686@icloud.com

学习部

谢雨璇

893431280@qq.com

吴永江

1250856945@qq.com

张雪琪

820268061@qq.com

苏航

1546859208@qq.com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部

朱传露

346178091@qq.com

周志宇

474322700@qq.com

王鑫杰

1228289925@qq.com

黄春丽

2498715810@qq.com

创新创业委员会

孙承笑

739567962@qq.com

陈紫枫

1024073630@qq.com

李珏盈

1786590102@qq.com

谭思澳

760831063@qq.com

李博文

935078174@qq.com

文艺部

吕柯睿

2540440078@qq.com

全美霖

392943704@qq.com

张静萱

565793082@qq.com

曹文轩

1029650949@qq.com

易班 杨惠 2844459160@qq.com
郭维轩 Gwx686@icloud.com
曹文轩

1029650949@qq.com

辩论队 张莞娇 1954343091@qq.com

三、院学生会岗位职责

1、主席团

(1)主席团是学生会的运作核心,全面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统筹分团委学生会内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分配任务,对学生会负责。

(3)集中正确意见,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4)带领全体会员干部搞好自我管理工作,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并组织策划特色活动。

(5)及时传达学校指示,完成上传下达的任务,经常向学院,学校汇报工作。

(6)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常委会会议,研究每一时段工作进展,分析情况,落实措施。

(7)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推广先进经验,表扬优秀干部。

(8)充分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并接受学代会的监督管理。

2、主席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

(2)学生会本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3)根据院学生会章程和我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向院团总支组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及时向院团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务会议。

(5)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6)院学生会主席对院团支负责,接受院学生会及全院学生的监督。

(7)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8)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3、常务副主席

(1) 负责日常工作。

(2) 统筹好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及时向团委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汇报。

(3) 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4) 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4、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团委书记和学生会主席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5、秘书中心

(1)协助学生会主席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对计划可行性做调查,对主席团保留建议权。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搞好学生会每月、学期、学年工作总结、评比,经常向主席汇报。

(2)协助主席召开学生会例会,协调各部工作。学生会人员会议沟通与活动考勤、会议记录。配合主席团抓好学生会干部的队伍管理;且协助副主席在各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向党、政、团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听取上级指示意见。

(4)搞好对外联系及公关工作,搜集、掌握有关信息,当好主席参谋。

(5)协助校系有关部门抓好学生纪律,并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6)协助院系党、团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学生纠纷等问题。

(7)学生会固定资产及各类物品的保管,使用及分配,学生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办公室用品供应等及日常工作。

(8)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9)负责学生会工作大记事。做好每学期的评优工作。

(10)学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6、生活体育部

(1)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

(2)协助生活辅导教师开展工作,搞好寝室卫生管理。

(3)定期安排查勤。

(4)收集学院同学们的意见(生活相关),并向有关上级回报反映,做好学生维权工作。

(5)以各宿舍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6)组织、督促学生体育锻炼,协助校体委抓好学生体育锻炼,做好体育达标工作。

(7)组织管理系各种运动队(篮球队、排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田径队)并抓好训练和比赛,在各种竞赛中力争好成绩。

(8)协助抓好校院田径运动会的准备、组织和参加工作。

(9)有计划广泛开展体育活动,组织学生、院际体育邀请赛,班际体育比赛等,发现、培养体育骨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

(10)协助校学生会体育部工作,并指导班级文体委员的工作。

(11)认真按时制定本部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12)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7、文艺部

(1)举办各种文艺讲座、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陶冶同学们的情操,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2)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组织举办系际文艺比赛。

(3)组织排练节目,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比赛,力争好成绩。与兄弟院系及院校开展文艺联谊活动。

(4)平时多注意发现培养文艺人才。

(5)认真按时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6)完成院领导、学生会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8、实践公关部

(1)负责学生会的外事活动。

(2)加强与兄弟系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

(3)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

(4)为我系同学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机会及为学生会争取活动经费支持。

(5)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或意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制定合理的预算方案,编写商业策划。

(6)是长久合作商家在校内市场的宣传平台。

(7)协助其他部门,履行对外公关职责的部门。

9、学习部

(1)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

(2)开展学习相关各类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3)配合教研组搞好学科竞赛,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部

(1)组织全院心里委员例会,组织院心理会议。

(2)认真完成校心理咨询中心下达的工作,定时参加校心理会议,定时向心理咨询中心做报告。

(3)将开办一系列的团体辅导和培训营。新生入学期间组织心理普查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业上以及生活各方面的困惑,让他们更清楚地了解自己,从而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适应大学生活。

(4)组织参加学校各类心理健康活动。

(5)定期组织开展心理讲座,观看心理健康影片。

(6)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并邀请社会各界的心理讲师指导学习。

(7)不定期地有计划地举办各类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深入班级寝室,共同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四、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名为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湖南大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充分依靠全院广大同学开展工作。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湖南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教育方针,发挥连接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2.服务同学,矢志不渝。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一方面以育人为中心,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学习、文化、体育等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生活动,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成才氛围;另一方面配合院党委、院团委的指导,组织同学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培养锻炼并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使之成为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型人才。

3.充分发挥连接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桥梁的作用,保证同学与学院的沟通渠道畅通。在维护国家、人民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与年级学生会相互配合,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4.发展促进同学之间及院系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谊交流和友好关系;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本章程为本会会务运作的基本原则;凡本会会员,需共同遵守;本章程的修订需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经院党委同意,方可生效执行。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凡取得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籍的在校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本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3.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5.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3.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4.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第十三条:对于为本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经常设代表会议批准,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一部分:权力机构

第一节: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两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下,报请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以学院为单位按人数比例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学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力:

1.以提案的形式,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大会审议,并在任期内监督新一届学生会执行大会所作的各项决议;

2.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2.按时出席学代会;

3.认真履行职责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责:

1.讨论并决定今后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2.讨论并修改本章程;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4.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利机构行使的其他职责。

除修订本章程,学代会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二节:常设代表委员会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代表机构。常设代表委员会的产生:

1.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为常设代表委员会委员。

2.委员候选人由院学生会共同提名。

3.常设代表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4.常设代表委员会委员任期两年,若其任期在大会闭会期间结束,则根据我院学生会换届情况,对常设代表委员会进行递补。

5.常设代表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由学生会秘书长兼任,负责协助、指导常设代表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常设代表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1.常设代表委员会设书记处,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原则上由学生会主席团担任。书记处负责召集召开委员会会议,并邀请秘书长参加会议。

2.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3.常设代表委员会采用合议制。各项决议按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产生。

第十五条:常设代表委员会的主要权力和职责是:

1.解释本章程、监督其执行实施;

2.审议和批准执委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同学们对学习生活权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委员提出并经全体讨论后形成提案,由校学生会提交相关部门解决,并向同学公布解决情况;

4.积极向校领导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得到重视和解决,并向广大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起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的作用;

5.提交需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的各种文件、各项办法和有关委员会的组成名单;

6.领导各年级学代会;

7.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行使学生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部分: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象征,对其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设置主席团,设有主席一名,副主席五至十名,秘书长一名;为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按届内调整法调整。

第十八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

第十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责,领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决定执委会执行机构设置;

2.以每周例行工作会议的形式,指导、帮助、协调下设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通过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学生会活动的开展,并对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作监督考评,具体执行办法参见《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理》;

4.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干部;

5.通过常设代表委员会,密切联系各院学生会,加强对各级基层组织的业务指导、帮助和考评;

6.增进与兄弟院校及社会各阶层的交流、协作和友谊;

7.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协助学代会主席团作好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负责酝酿起草工作报告,并推荐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候选人;

8. 联系校党委、校团委,增强学生会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第二十条: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各职能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依据《湖南大学学生会工作制度汇编》进行。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设秘书长一人,由校团委专职干部兼任,代表校团委负责协调、指导学生会的工作。必要时,可设顾问委员会,聘请优秀校友和其他知名社会人士任学生会顾问委员。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的产生:

1.学生会主席团由上届学生会主席从学生会会员提名候选人,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2.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提议,主席或秘书长召集主席团会议,经三分之二成员表决通过,即可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职务。

3.在任职期间,主席团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合继续任职,须由本人或其所在学院代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会议表决半数通过后,可免去其职务。

4.如学生会主席在任期内申请辞职或遭罢免,应由秘书长召集主席团会议讨论接任人选(接任人必须是现任主席团成员),并报经学生会常委会全体大会同意方可。

5.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新增补主席团成员应由学生会常委会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部分: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是学生会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五条:常设代表委员会对学生会的监督职能包括:

1.审议我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监督全院学生会的工作,加强院学生会对各年级学生会的指导,促进兄弟院系学生会间的交流。

2.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3.每年对院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4.学生会主席团每年要向常设代表委员会进行工作报告。

5.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学生会主席的提议,由常设代表委员会表决通过我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届内调整方案。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一部分:年级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年级学生会是院学生会的年级组织,受我院党组织和我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我院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七条:年级学生会的产生办法原则上与我院学生会产生办法相对应。

1.在院内协助院学生会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2.承认本章程,并在院团组织和院学生会的指导帮助下,制定自身的活动规范,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接受同学的监督批评。

3.完成院分党委、院团委、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参与、协助上级学生会组织的各项。

4.热心为我院同学服务,做好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增进相互信任,营造良好的年级学习氛围和文化氛围。

5. 加强学院内外各年级的交流,促进不同年级、专业同学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第二部分:班委会

第二十八条:班委会是本会最基本的活动单位,受院内党政、团学的双重领导。

第二十九条:班委会原则上由全班同学表决产生和任免。

第三十条:班委会应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在学院学生会和学院党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