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大教字〔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生代表民主评议、学院认定,拟认定我院7名同学开展困难等级调整或新增入库工作,公示后提交学校审定。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保护学生隐私安全,仅公布学生学号和困难等级。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8822801。
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