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商管理学院2023-2024年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5-14

工商管理学院各系部各年级:

“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由胡康先生捐资在湖南大学设立,每年评审1次,用于资助和奖励工商管理学院师生,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根据《湖南大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评选与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及名额设置

A.学生助学金:13名工商管理学院贫困学生,资助金额3,000元/人。

B.学生奖学金:4名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社会和学校慈善及义务工作的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

C.奖教金:2名关爱学生、教学认真、教学成效好的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不要求科研获奖或论文发表数量,主要参考教学课时数和学生教学评价,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二、申报条件

(一)“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申请学生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奖、助学金申请者应是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上一学年(2022-2023)内无挂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达标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素质测评等级存在“不合格”评级者;

(2)上一学年存在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3)因违纪受到行政、党、团组织纪律处分未满一学年(自处分文件下达之日算起)者;

(4)其它任何不诚信之行为者。

(二)A类受助学生需满足条件:

1.家庭贫困(在库或经班委会和辅导员联合证明其家庭情况确实需要资助)并向国家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先考虑。

2.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社会义工或慈善活动,并出具相关证明,以便评选过程中核实。

(三)B类受奖学生需至少具备以下一个条件:

1.参加学校、社会公益活动或义工活动时间最多(该项每年1名);

2.见义勇为,如申报人数过多则根据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来评选最优者(该项原则上每年最多2名);

3.有特殊贡献(获得国家级竞赛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利用假期深入进行社会调查和市场调研、从事工商实践活动并发表有一定深度和见解的考察报告等,该项与见义勇为者每年共3名,具体指标视情况而定,如申请人数较多则根据获奖等级、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等综合考虑进行评选)。

(四)C类受奖教师要求2023年自然年度内全年授课课时数位于全院前列,本科教学学生评教成绩排名位于全院前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积极参与学院本科教学与改革研究相关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效;

2.担任班主任并获得优秀以上评价;

3.获得“师德标兵”“我最敬爱的老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奖项。

、工作要求

1.通知申报阶段

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教育管理中心及时向学院本科生及教师传达“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的评选要求,鼓励符合条件者积极申请,并按照名额要求填写各项资料、推荐上报。

2.报送材料阶段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对提交学生进行筛选推荐,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年级材料及相关证明支撑材料至李哲老师处。

学院本科教育管理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南校本科教育管理中心周映辉老师处。

3.评选公示阶段

所有教师、学生上报的材料统一提交学院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附件1:《湖南大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A类助学金申请学生)

附件2:《湖南大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B类奖学金申请学生)

附件3:《湖南大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奖教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C类奖教金申请教师)

附件4:《2023年-2024年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学生奖、助学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3年-2024年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教师奖教金申报汇总表》

2.报送时间

2024年5月22日上午12:00前

3.报送方式

A、B类奖助学金申报材料,经年级汇总后,将相关申报及证明支撑材料电子档(附件1、附件2、附件4)发送至邮箱LIZ2023@hnu.edu.cn,纸质档(附件1、附件2)提交至学院B103办公室。

C类奖教金申报材料统一交南校本科教育管理中心周映辉老师处,电子档(附件3、附件5)发送至邮箱ggjw_fly@163.com,纸质档(附件3)提交至学院B109办公室。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