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国经济建设人才需求、适应高级金融人才需求结构变化、完成名校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使命,根据湖南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安排,2023级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分流选拔工作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基础扎实、思维活跃、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紧密联系,选择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学科专业学习,培养有社会责任感、有丰富的行业背景知识的管理人才。同时分流工作中实行竞争机制,激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主动性,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选拔对象
工商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全体新生。
三.分流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学生自主选择基础上,通过笔试及面试环节进行分流选拔,选拔流程公开透明。
2.坚持自愿原则,由学生依本人意愿填写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申请表,参与学院组织的英语数学笔试及专业选拔面试。
3.成绩评定及录取:根据笔试(数学、英语)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确定综合成绩,学院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笔试与面试成绩,从中录取不超过60名进入该专业学习(最终拟录取人数及名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4.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经选拔最终进入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再进行专业分流。
四.分流选拔流程
1.公布专业分流选拔的相关信息。
学院通过网站、专业宣讲会等平台公布专业分流选拔的相关信息。
2.入学第一周内,学生了解专业情况,在充分了解专业计划与培养特色的基础上填报专业意向,填报个人申请表交辅导员汇总。
3.入学第二周初,学院组织英语数学综合笔试及专业面试,按选拔原则进行专业分流选拔并于综合测试三日内公示分流选拔结果。
4.入学第二周内学院上报分流选拔结果至学校,分流选拔结果一经上报,学生应当按分流选拔后的专业修读。
5.入学第二周末,学生进入系统查询与核对分流后的个人课表,按新课表上课。
五.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为保证分流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分流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办与教务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参与分流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分流选拔工作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监督。
如对分流选拔结果有异议,可在分流选拔结束后一周内向学院分流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分流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作出答复。
六.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