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24〕3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学校研究生退学学籍处理联席会议审定,对工商管理学院文蕾等9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见湖大研字〔2026〕26号)。
因以下研究生(名单附后)无法联系到本人,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请相应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学号 |
姓名 |
学号 |
姓名 |
F2114W0358 |
邱永峰 |
F2114W0094 |
董小龙 |
F2114W0132 |
李骅宸 |
F2114W0170 |
钟亚 |
F2114W0343 |
郝庆飞 |
F2114W0469 |
周萍 |
F2114W0091 |
汤伍洋 |
F2114W0597 |
文蕾 |
F2114W0574 |
严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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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禹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22216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