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大研字〔2024〕38号)相关文件精神,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处理。
朱奕虹等2名研究生(名单附后)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学生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学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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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F2014W0559 |
朱奕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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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14W0432 |
周单 |
F2014W0419 |
曾子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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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14W0760 |
王室邑 |
F2014W0691 |
贺佳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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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22216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