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方案。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学院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
三、资格审核
(一)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准考证。
2.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在读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
书面推荐。
7.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8.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考核承诺书》。
(二)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考生应在6月19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工商管理学院A101办公室。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具体时间安及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6月19日8:00-18:00 |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 |
所有上线考生 |
考场具体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
五、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占总成绩权重为50%。
(一)专业课笔试
会计综合(50分,2小时)
(二)综合面试(50分,20分钟)
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六、复试规则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港澳台考生复试缴费:登录“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000000”。选择“其他缴费”—“操作(勾选)”—“进入缴费”—“下一步—支付方式”即可完成缴费。目前已开通中国银行、银联在线、微信扫码等支付方式。
3.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含组长1人),另设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4.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七、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1.5×0.5+复试成绩×0.5),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统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网站、湖南大学MPAcc微信公众号公示复试名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监督和复议
如考生对学院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请实名向相关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学院应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附件:2024年工商管理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1 |
105322024000001 |
黎佳艳 |
会计 |
2 |
105322024000007 |
李浩阳 |
会计 |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