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招生学科专业简介:
工商管理学院设有“管理与科学工程”“工商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学位授予点和硕士学位授予点,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会计硕士(MPAcc)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院科研实力雄厚,科技成果突出。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高性能分布式账本与数字金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企业管理与决策支持技术”“应急管理智能决策技术”“数据科学与区块链”等3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科学研究院、数字社会与区块链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等15个跨学科研究机构。
近年来,工商管理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优化布局,凝练方向,突出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上升,学科整体实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工商管理学科在第三轮、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分列第12和前10%(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均迈上新台阶,并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建设学科。2022年,经济与商学、社会科学总论学科再次跻身ESI全球前1%学科;继通过AACSB国际认证后,第三次获得5年满额AMBA国际认证,并成功进入EQUIS国际认证最后环节。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996年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数据科学与优化决策、供应链管理与项目管理、资源与环境管理、数字技术与数字金融等研究方向。
工商管理学专业2006年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含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服务科学及管理、大数据管理及应用、创新与创业管理等研究方向。
一、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监察电话:0731-88821533。
二、招生专业
招收类型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工商管理学
120201会计学
2.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0工商管理学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4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应就读于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五)英语成绩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
3.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4.PETS笔试成绩55分及以上,听力:18分,口语:3分。
四、申请程序
1.预报名:8月25日—9月17日,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2.考生复试:学院在预报名系统中发布复试通知及复试工作QQ群号,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申请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简章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4.考生确认待录取: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考生进行确认。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或拒绝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申请材料:考生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按顺序做成PDF文档上传湖南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科前六学期成绩单和所在专业推免成绩排名证明(须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复印件;
3.英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5等成绩单);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取得本校推免资格的证明材料,包括推免公示拍照或经学校(学院)盖章的推免资格证明;
7.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二)复试方式:我院2024年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三)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复试工作QQ群内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总分值100分,由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每个考生参加复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英语能力测试(10分):主要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测试(80分):主要考核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分):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考核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及个人基本素养、心理健康状况、团队协作等。
六、录取办法
(一)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分学科(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的推免指标,按照复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预推免生。
(四)申请人不得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更改拟录取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五)健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七)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事项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方便各学院尽早开展接收推免生工作之用。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84779
地址: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A203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