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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对超学习年限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2022-02-2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修订)》(湖大研字〔2021〕22号)相关文件精神,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以毕业、结业、肄业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处理。

余文斐等15名研究生(名单附后)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学院拟提交学校作退学处理。由于难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学生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以公告。如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学号

姓名


学号

姓名

S1014W161

余文斐


S1014W210

章薇

S1014W164

何泽贤


S1014W235

邹娟娟

S1014W175

夏科锋


S1014W241

肖炬平

S1014W204

欧文良


S1014W245

龙芳

S09141022

杨兴文


S09141034

邹尧

S11141020

曾程


S11142045

李娜

S131410006

林泳尧


S1020W151

徐剑琴

S1614W1293

李泽群




联系人:田老师、赵老师、林老师

联系方式:88822216、88684779、88684635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