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2022-04-19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湖大研字〔2021〕2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学校研究生退学学籍处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工商管理学院邱红玲等29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见湖大研字【2022】12号、【2022】13号)。

因以下研究生(名单附后)无法联系到本人,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请相应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于2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学号

姓名


学号

姓名

S09143023

邱红玲


S09143115

唐宁

S09143032

邱玉玲


S09143120

闵灿煌

S09143047

刘广


S09143142

曾峻峰

S09143048

龚楠


S09143143

李建平

S09143049

沈谦


S09143172

刘志华

S09143057

谭颖


S09143173

张艺

S09143058

李军


S09143195

夏昊铭

S09143062

符爱清


S09143219

易毅

S09143070

任楹


S09143222

黄河

S09143078

曹桂华


S09143228

杨艳山

S09143093

郭阳


S09143239

李炜

S09143100

郑中原


S09143247

宋超

S09143101

王翔


S09143251

吴杨

S09143104

林洪辉


S09143258

周瑞峰

S09143109

梁海斌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88822216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