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我院学生赴哈佛大学交流的通知》,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材料审核、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拟推荐以下同学参加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补助金评选,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额度 |
1 |
毛诗仪 |
F2114W0100 |
10,000人民币 |
2 |
莫雅惠 |
F2114W0242 |
10,000人民币 |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到工商管理学院国际交流与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731-88821293。
注:
奖励款项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出国(境)或放弃交流学习机会者、申报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在国(境)外有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或违反交流学校校纪校规而受到处罚或处分者,则需全额退还相关奖励。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