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党群工作

发展党员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如果用笔书写,则要求必须用钢笔。(入党申请书:以前用圆珠笔写的,要求用钢笔重新抄写,日期写原来的)。

2、上交材料可打印,但“落款签名”要亲自用钢笔签名。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与团组织《推优表》上的“第一次交申请书时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即培养时间)”、“获党校结业证书时间”要一致。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综合材料、群众调查意见:支部书记一定要审核并签名。

5、《入党志愿书》一定要贴照片。

6、思想汇报:交申请书后每季度写一次,及时交给培养考察人。

7、自传在党校结业前写好交给小组长,由小组长上交支部组织委员。

8、党校结业证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交给支部书记。

9、预备党员考察表考察人要按时填写考察记录,支部书记必须在支部意见栏签署意见。

10、所有材料要求字迹工整,书面整洁,用词恰当。

发展党员工作中几个具体程序

一、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支委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汇报及其意见;

2、听取团组织的“推优”意见;

3、审阅被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含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5、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初步确定发展对象;

6、选送党校培训;

7、政审(必要的外调或函调);

8、上报预审。

二、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程序经上报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

1、统计人数,宣布开会;

2、宣布发展对象名单;

3、申请人汇报;

4、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

5、支委会逐个介绍审查情况;

6、党员发表意见;

7、申请人表明态度;

8、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三、预备党员宣誓仪式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4、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誓词见党章第六条规定);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6、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7、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8、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四、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

2、介绍预备期考察情况;

3、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并提出意见;

4、党员发表意见;

5、举手表决,形成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