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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基金接受与管理模式

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商学教育基金章程》的基本规定之下,学院基金接受与管理设立以下四种模式:

1.沿用学校的奖学金、奖教金模式。可参照黄志勇奖学金、奖教金和熊晓鸽奖学金、奖教金的相关规定。

2.《湖南大学“华珠工商管理教育基金”》模式。具体规定见附件。

3.设置相关学科讲座(讲席)教授席位模式。即由学校设置讲座(讲席)教授席位,引进相关学科的讲座(讲席)教授,席位经费由社会捐赠的基金出资。

4.滚动基金模式。即成立相关的基金管理机构,由该机构管理捐赠的基金,每年的奖励资金从基金的投资盈利中出资。可参考“财院78基金”相关规定。